当前位置:首页--文章阅读:青海省强化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综述
为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落实“四个推动”部署要求,近年来,青海坚持把强化对村(社区)巡察作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紧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持续推动市县巡察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提质增效。
精心谋划布局 压实责任基石
省委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将对村(社区)巡察纳入《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从顶层设计上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导。省委召开的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成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平台,2024年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更是强调了要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等要求置于首位,明确将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推动巡察向基层不断延伸。
同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行动,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市州党委巡察工作评价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全流程责任主体、评价指标体系和成果运用等关键内容,不仅解决了市州党委和巡察机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更以制度规范倒逼责任落实,尤其将对村(社区)巡察纳入评价指标,有效推动解决了以往重视不够、质量不高的难题。《关于深入推进市县联动巡察的意见》对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规范了巡察对象、范围和领域等关键环节,有效解决了县级全覆盖任务重、压力大等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的意见》将村(社区)巡察情况纳入专项检查内容,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巡深巡透。
为了更好地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我省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一市州一重点的原则,在细化监督重点、优化工作流程、广泛宣传发动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省委巡视办会同各市州委巡察办,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商、走访群众、下发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市县关切,跟进指导试点工作。截至目前,15个试点县区对50个村(社区)的直巡和61个村(社区)的乡村一体巡,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发现问题1883个,问题线索28件,立行立改351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9个。
全省各市州也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不断创新组织方式,加大统筹力度,传导责任压力。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通过提级巡察重点乡镇和村,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数量大幅增加,用“级差”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创新工作举措 实现提质增效
面对全省农村牧区的差异性和巡察工作起步晚、底子薄的实际情况,我省在巡察工作中不断创新举措,努力提升质量,彰显成效。
全省各地区紧密结合实际,将村级党组织的工作特点与青海乡村发展“三多三少”变化相结合,持续把握形势变化。对照“四个聚焦”形成涵盖175个方面的1024项监督重点,制定214个共性问题清单和534个个性问题清单。通过这种方式,监督重点逐步聚焦,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精准。
为提高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质量,全省各地区持续完善村情档案,形成了符合青海特点的分类办法。根据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合理确定直巡的比例和方式,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同时,坚持必要从简、务实管用的原则,简化优化工作流程,以走访入户、座谈了解代替传统的听取汇报等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数据显示,2023年发现问题数量为2021年、2022年两年之和的近两倍,问题线索成案率提升33%,精准分类和加大直巡力度带来的成效充分显现。
为了解决群众对巡察知晓度、参与度、便捷度不高的问题,我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采用微信群发送双语语音、双语微视频等具有地方特色和针对性的方式,深入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场景,如坐炕头、上马背、进帐房、坐草滩等,发放大量宣传资料。统计数据表明,上门走访入户、个别谈话和信访举报量都有了明显增加,充分发挥了巡察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
持续深化整改 书写巡察新篇
对村(社区)巡察如同一把利剑,直指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所在。然而,巡察的成效不仅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关键的是做好巡察整改这“后半篇文章”,实现从发现问题到推动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
在整改环节,我省针对以往存在的责任划分不精准、推诿扯皮等问题,实行“向乡镇集中移交+职能部门分级分类移交”工作机制。这种创新机制明确了不同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解决了“谁来改”“怎么改”的困惑,形成了基层、机关两端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大量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期盼解决的实际问题。
得益于这种创新机制,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协调贾加乡政府、县自然资源等部门,推动解决巡察发现历时10年遗留的177户宅基地确权问题;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巡察推动解决合作社项目落地、宅基地审批、侵占村合作社集体资金等问题,涉及农牧民1120余户,资金29万元。
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向党委提交专题报告44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43条。坚持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2377个,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群众饮水难、灌溉难、出行难等反映强烈,长期期盼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449个,办成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633个,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才队伍是推动村(社区)巡察提质增效的核心力量。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巡察干部队伍是重中之重。为了解决巡察机构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等问题,省委巡视办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巡察队伍建设。通过与各市州委书记沟通、现场指导督促和下发工作提示等,2024年新增人员编制73个,实现5个市州级,15个县级巡察组人员编制“破零”,目前共有人员编制260个,人员编制较2023年年底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同时,在人员构成上注重优化结构,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中吸纳了各类干部,包括乡镇干部、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以及纪检、组工干部等,成立“专业支撑小组”,将“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纳入。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等24个县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对村巡察,实现了无障碍沟通交流。
我省在村(社区)巡察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为巡视巡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持续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对试点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全面推广和应用,不断扩大巡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巡察效能,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